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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特殊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汇总上[水信生物]
发布日期:2019-12-30
阅读量:6847

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工作几乎是每家化妆品企业质量、法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从事的内容,该工作虽然不难但是较为繁琐,而且经常会遇到法规中没有明确的情况出现,下面水信生物就带领大家了解一下关于化妆品备案时会遇到的问题:


化妆品备案


1、委托方和被委托方怎么备案?答:双方都需要化妆品备案。注意:委托方先备案,备案号交给被委托方关联备案即可。


2、备案之前是不是必须先送样检测?答:广州市食药监局发布《关于填报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信息通告》指出,广州市化妆品企业在“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系统”填报产品备案申请资料时,需一并填写产品送检机构及检验报告的信息。

其他备案平台目前备案时不需要上传检验报告,但是备案后2个半月内需要检查备案资料,包括检验报告。现场审核资料,如超期将通报责令整改。


化妆品备案


3、风险评估报告是加工厂自己做,并且留档被查吗? 是否需要上传到备案平台?答:风险评估报告由企业自己制作,留档备查,无需上传到化妆品备案平台。


4、沐浴露、洗发水是否要备案?答:沐浴露、洗发水等身体表面清洁用品属于化妆品,需要备案。珠海水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化妆品OEM,免费提供非特殊化妆品备案服务。


水信生物

专栏:常见问题解答
作者: [水信生物]化妆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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